各学院:
2018—2019学年度奖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我院奖学金具体要求及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各学院应成立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奖学金初评的有关工作。组长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一般应包括专任教师代表、班主任或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
二、参评范围
北京大学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评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秀;
4.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实践精神、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表现突出;
5.2018-2019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6.2018-2019学年须获得个人年度奖励。
四、评审办法
严格按照《北京大学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0)、《2018—2019学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2018—2019学年奖学金计划》(附件2)的要求进行评审。
同一学年基于素质综合测评评审的校级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9月17日(周二)至10月17日(周四)前,各学院组织学生在素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本院进行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接受学生申诉,并负责处理申诉。
(二)9月12日(周四),学生奖励奖学金申请系统开放,学生登录校内门户进行个人年度奖学金的申请(申请路径:办事大厅-学工部业务-申请个人年度奖学金)。
(三)10月17日(周四)12:00前,各学院将《2018-2019学年度学生奖励奖学金评选情况说明》(附件3)和《2018-2019学年度获奖学生推荐名单》(附件4)电子版提交学工处。
(四)10月18或19日,院奖励评审委员会审议。
(五)10月21日(周一)前,班级素质测评人须在系统中完成奖项分配,并提交《深圳研究生院2018-2019学年奖学金计划》(附件2)要求的各类材料的电子版,包括廖凯原奖学金英文感谢信(附件6)、方正、李惠荣等奖学金中文感谢信(附件5)、君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附件8)、北京大学奖学金个人陈述(附件7)、深圳研究生院铁汉奖学金申请表(附件9),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
(六)10月22日或23日,提交院党政联席会。
六、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须做好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参评的通知工作,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参加学生奖学金评审。
(二)各学院应不断进行评审育人的探索,努力实现评奖评优工作的育人影响最大化。学院应对校级奖学金获奖学生,特别是“五四奖学金”中获奖的优秀典型进行发现和宣传,展现出“圆梦新一代”的精神面貌。学校将择优进行宣传报道。
(三)铁汉奖学金为深圳研究生院设立的专项奖学金,非校级奖学金,该奖学金与其他校级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唐立新奖学金说明如下:
1.按照往年惯例,“老人老办法”。今年审核名单里面获得了唐立新奖学金的同学(新材料李豪),不可以兼得其他校级奖学金,但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如果获得了国家奖学金,需要获得奖励。
2.本科、硕士(非北大)获得了唐立新奖学金,现在研究生期间获得唐立新继续支持,不算校级奖学金,正常参评其他奖励奖学金包括国奖。
3.北大本科、硕士阶段获得唐立新奖学金依然在北大读硕士、博士的,获得的是唐立新后续支持,不算校级奖学金,正常参评其他奖励奖学金包括国奖。
联系人:武娟,电话:26032290
附件:
1、深圳研究生院2018-2019学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深圳研究生院2018-2019学年奖学金计划
3、XX学院-2018-2019学年度奖励评选情况说明(提交电子版)
4、XX学院-2018-2019学年度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提交电子版)
5、学生感言、感谢信模板(中文,适用方正、李惠荣等奖学金)
6、学生感言、感谢信模板(英文,适用廖凯原奖学金)
7、关于申请北京大学奖学金(一、二、三等)的个人陈述(模板)
8、2018-2019学年君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模板)
9、2018-2019学年铁汉奖学金申请表
10、学工部关于2018-2019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11、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学工处
2019年9月18日